◎立法限制派遣、勞工及要派三方
在改成勞動部前,勞委會月初就臨時召開委員會討論,並通過「派遣勞工保護法」草案,希望在現有勞動法令下,確保派遣勞工的各項權益,同時讓要派公司及派遣公司對派遣員工負起各項責任。
這部「派遣勞工保護法」一延宕就超過十多年,直到現在終於有些眉目。草案有幾大重點,包括明定要派公司內的派遣員工不可超過整體3%;派遣員工工資及各項福利應與正職「均等」;要派公司若違反勞動法令,過去被查到是處罰派遣公司,未來要派公司也被視同雇主,須負連帶補償。此外,派遣公司須先登記才能從事派遣,否則可罰新台幣30至150萬元;若不幸倒閉,要派公司要先付工資給派遣員工,再向派遣公司求償。
勞動部部長潘世偉說,勞動派遣是造成台灣低薪的元兇之一,立法是要讓企業建立成本的概念,不要任意使用派遣。
◎勞團反對 憂派遣合法化
不過,勞工團體對派遣勞工保護法草案不甚認同,甚至在勞動部掛牌前夕到勞委會廣場集結抗議,認為這項法案將使派遣合法化。
勞團表示,只要從中剝削的派遣公司存在,派遣工就不可能與一般正職員工「同工同酬」,公司也很容易用不同工作內容規避;另外,他們也懷疑政府的執行力,能否落實對於違法雇主的檢查與處罰。因此,他們認為根本就應該廢除派遣制度。勞動人權協會執行長王娟萍:『(原音)因為你現在沒有一個法,大家覺得是偷偷摸摸,比較大的企業假如被揭露的話,企業形象會受損;一旦法成立之後,我是正規的,我就依法,雖然數量有限制,但我們都知道,雇主違法,有時勞方根本沒辦法,政府只是立法而已,有沒有辦法執法?就是罰錢。』
勞動關係司司長王厚偉表示,勞動部認為立法才是完全且有效保障派遣工的具體做法,且派遣工人數不得超過該公司總數的3%,比例並不高。王厚偉表示,他理解勞團的說法,認為再多的立法都未必能落實保障,但是社會上有很多事都是先違法、再輔導,勞動部有信心做好這件事。
◎學者建議多傾聽 防資方轉嫁
政治大學勞工研究所教授成之約認為,廢除派遣制度並不妥,可能讓有彈性人力運用需求的企業尋找其他方式應對,甚至可能將勞務委外處理、縮減公司規模或將企業整個外移,對勞、資雙方都不好。
此外,成之約也認為3%的上限過嚴,到時可能會再修改,他並建議政府在立法前應充分傾聽各界的意見。他說:『(原音)所以我們在制定這樣一個法律的時候,要從派遣勞動的勞動條件或權益為立場出發;但即便如此,你還是要考量到企業確實會有彈性運用人力的需求,這方面如果能夠兼顧,或許就可以達到雙贏的結果。』
成之約說,鄰近國家例如日本、中國大陸也實施相關派遣保護法,但派遣情況依舊嚴重,我國應引以為戒。
勞工派遣保護法才剛起步,離完成立法還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即使勞團、工商團體及學者間都有不同的意見,但政府有決心增加對派遣勞工的保護,讓立法之路前進了一小步。未來必須加強溝通,並整合各界看法,尋找共識,才能找出創造勞、資雙贏的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