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3/02/242.公司名稱:緯創軟體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03/02/24日進行遷址原地址:台北市大安區仁愛路3段136號15樓新地址: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302號6樓電話:7745-8888 傳真:7745-88898.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本公司遷址重大訊息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