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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視野:世界母語日談語言權利

立報/本報訊 2014.02.24 00:00
■謝若蘭

語言權來自不同時代脈絡,但以最簡單的方式表達,就是使用母語或是族語的權利。語言權最早被正式記載是普世價值是在1948年的《世界人權宣言》,之後大多是論及少數族群權利,或是被歸在教育與文化權的範疇中。

《世界人權宣言》第2條規定任何人不因種族、膚色、性別、語言等因素皆可享有完全的權利和自由。在聯合國的教科文組織的《反對教育歧視公約》中第1條第1項明定反歧視目標包括教育上因為種族、性別、膚色、語言等有所歧視而產生的結果,在法律上當屬無效。而第五條第3項承認少數民族成員有從事教育活動的權利,包括教授本身族群使用的語言、保有自己的學校。

《國際勞工組織公約》第169號協定之第28、30條與語言權相關,主要內容是關懷原住民族部落,在獨立的國家中仍能保存、振興原住民語言,更重要的是,兒童也應被教導讀寫母語。《隸屬少數民族或宗教和少數語言族群的權利宣言》來自於聯合國人權委員會所通過的決議,第一條規定國家有義務保護境內少數民族及其文化和語言,使少數民族在公私領域使用自己的語言,不受到干預和歧視。第四條更進一步規範,國家必須積極創造有利環境,以利少數族群發展自己的文化、語言、宗教與傳統。

《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中有四個條款與語言權有關。第14條第3項規定對於任何人被列為被告時必須以被告懂得的語言提出告訴。在法庭上被告如果不理解法庭所使用的語言時應免費提供通譯的協助。第24條是有關兒童語言之權利,第1項規定兒童不因種族、膚色、性別、語言、宗教、國籍或社會出身、財產或出身受任何歧視,家庭、社會和國家在其未成年時,必須給予必要保護措施。第26條規定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並有權受法律之平等保護,不因種族、膚色、性別、語言、宗教、政治或其他見解、國籍或社會出身受到歧視。第27條規定不能否定屬於少數語言族群應享有的權利,在其所屬的團體中,得享有其文化、宗教,或使用本身語言的權利。

語言權可以是個人權利要求,但更是集體權利面向的保障。語言學家Skutnabb-Kangas若從個人層次來看,不論母語是屬於強勢或是弱勢語言,每個人都能認同屬於自己的母語,而他人也必須尊重。因此,個人層次的語言權至少包括個人學習母語、在學校能接受以母語為教學語言的教育、在公開正式場合使用母語並學習至少一種官方語言的權利。

若從集體層次來看,語言權是不同於主流社會的少數群體存續權利。少數族群為了族群語言存活,必須積極發展自己的語言,進而建立屬於自己的教育訓練機構來規劃課程,並包含語言教學等。如果對於以上個人或集體語言權利加以限制,則造成對基本權利的侵害。Wenner和Kloss則將語言權利劃分成容忍型、消極允許型、積極提倡型等三類型。容忍是指個人與團體間的人際與親人間溝通、使用族名、對外發表、私人社團、報章發表等;消極允許是指在法院、政府機關、會議發言、政府公告、道路街名、政府出版品等。

綜觀上述,台灣現狀屬於容忍到消極允許之間,並且離積極提倡尚有一段差距。我們也可以從歷年來的語言政策看出台灣語言流失情況之癥結,因此若不規劃積極提倡方式,從家庭、社區、學校來進行族語教育,可以確定的是各族群的文化失根將會岌岌可危。語言的使用在一個重要的層次上而言,是為了享用屬於這個語言的基本文化規則與知識,以及其產生的認同力量。如果任何一個族群被迫性的去使用其族群語言,等於是被強迫使用他者的規則與知識體系。而相對的是如果少了對自己族群語言的認識,也似乎象徵著與自己族群共同知識與互相溝通基礎的基礎有著斷裂。Will Kymlicka以自由主義觀點論述少數族群權利中提及,他認為「語言與歷史是我們認識自己以及針對自己重要性的重要媒介;它們事實上是我們在世上的先決條件」,以及Pierre Bourdieu 將語言當成一種象徵性資本,認為透過適當語言訓練便可以轉成經濟與社會的文化資本,而語言的合法性(被正式機構或組織接受認可)也可轉化成權威與正當性,成為一種象徵式宰制。

在世界母語日後,我們憂心台灣的族語現象之餘,更因著近日教科書「危」調的不符程序正義事件,以及「國語文」中佔了超過6成以上的「文言文」,讓身為原住民族的教育工作者感到憤怒。這些情況正可以說明語言成為一種權力位階關係時,不再只是一種我們認為的溝通方式、情意表達、連結族群情感等,而是某一種「正統優勢」語言的規訓及霸權,甚至透過程序不正義的霸凌原住民族,進一步讓不擅於其語言者產生羞愧與不安,或是低道德感的不願具有自我認同。

我們要的是一個高調唱著「人權立國」以及面對「轉型正義」的政府提供更積極語言權利,並透過教育讓我們更驕傲的活出真正屬於原住民族的使命與文化。

(西拉雅族,國立東華大學原住民民族學院族群關係與文化學系副教授)

(圖說)2012年2月21日台北市教育局舉辦「221世界母語日記者會」,現場展出的互動是本土語言親子互動教材,十分受到小朋友喜愛,激發他們樂於學習本土母語。(圖文/本報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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