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頂晶科:補充103年2月14日公告本公司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項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2.24 00:00
一、本公司於102年10月22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3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計新台幣300,000,000元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12月31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50907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二、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於後:(一)公司名稱:頂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1.CB01010機械設備製造業。2.CC01010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3.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4.CC01090電池製造業。5.CE01010一般儀器製造業。6.E604010機械安裝業。7.F113010機械批發業。8.F113020電器批發業。9.F113110電池批發業。10.F119010電子材料批發業。11.F401010國際貿易業。12.IG03010能源技術服務業。13.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原額定資本額為新台幣1,000,000,000元,分為10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實收資本額新台幣523,600,000元,分為52,36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四)本公司所在地:新竹市香山區中華路六段620號。(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設董事七人(含獨立董事三人),監察人三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目前有董事七人,監察人三人,任期至民國105年6月18日止。(六)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立於民國95年7月31日,第6次修訂於民國102年6月19日。(七)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總額及其發行條件:1.本次現金增資新台幣300,000,000元,發行新股3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2.本次現金增資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10%計3,000仟股予本公司員工承購,並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發行新股總數10%計3,000仟股公開申購承銷用途,其餘80%計24,000仟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暫定每仟股可認購新股458.36516425股,惟實際認股率以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數為主。其認購不足壹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在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其放棄認購或拼湊後不足壹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3.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4.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10元。(八)增資發行新股後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增資後發行股份總數為82,36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823,600,00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九)增資計畫概要:償還借款及充實營運資金。(十)主辦承銷機構: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十一)代收股款之銀行:第一商業銀行新竹分行及全省各分行。(十二)股款專戶之銀行:台北富邦商業銀行新竹分行。(十三)股款繳納期間:(1)原股東及員工之股款繳納期間:103年3月14日至103年3月26日。(2)特定人認股繳款日:103年3月27日。(十四)有價證券發放:本次現金增資於股款募集完成後,將先行以股款繳納憑證劃撥至認購人之集保帳號,增資發行新股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以無實體發放並上櫃買賣,屆時股款繳納憑證將換發為增資新股。股款繳納憑證上櫃日期及股票換發日期將另行公告。(十五)公開說明書之陳列處所及索取方式:1.陳列處所:依規定函送有關單位外,另放置於本公司以供查閱。2.分送方式: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規定方式辦理。3.索取方式:請上網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newmopsov.twse.com.tw)查詢、附回郵或親自本公司索取。三、茲訂定103年3月10日為認股基準日,依法自103年3月6日起至103年3月10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103年3月5日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2樓),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3年3月5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四、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及盈餘分配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五、特此公告。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