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3款1.事實發生日:103/02/182.捐贈原由:捐贈台積電文教基金會辦理文化教育之推動3.捐贈金額:新台幣60,000,000元4.受贈對象:財團法人台積電文教基金會5.與公司關係:本公司捐助成立之基金會6.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姓名及簡歷:無。7.前揭獨立董事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無。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