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委會在人才會報報告「建置產業關鍵人才職能基準」,江揆裁示,勞委會應儘速研擬「職能發展與應用推動方案」,並報院核定。
江宜樺也指定政務委員邀集相關部會召開會議,先界定各年將逐步建立的職能基準,再由勞委會督促各相關部會一起來推動。
勞委會表示,在建立產業所需人才的各種職能標準方面,勞委會參酌國外經驗,需要瞭解產業需求;因此,勞委會將召開座談會,凝聚社會各界的共識,並依據各產業領域,建立各產業勞動力職能發展小組。未來也將積極修訂職業訓練法、工商團體法,並與教育部共同訂定技術及職業教育法,促使技職教育與職業訓練接軌,以培養勞動市場所需優秀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