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泥副總王立心表示,嘉泥2006年向基隆港務局招標承租台北港第一散雜貨中心東13至16號碼頭,基隆港務分公司(原基隆港務局)要求嘉泥每年東砂(花蓮河川疏濬的砂石)北運運量不得低於595萬噸。
嘉泥投標那一年,東砂北運的運量仍有937萬噸,但去年東砂北運的運量已銳減至251萬噸,當初雙方合約即載明,當東砂北運砂石大幅減少時,得重新議定東砂北運保證運量,或將東砂北運保證運量轉換為煤炭保證運量或其他散雜貨。
王立心說,砂石產量多或少?嘉泥無法控制,嘉泥過去兩年來主動與基隆港務分公司提出數十次的協商,交通部去年底也同意將東砂年保證運量由595萬噸調降為180萬噸,但台灣港務公司仍堅持收取595萬噸東砂保證運量管理費,致爭議無法終結。
嘉泥計算,過去3年基隆港務分公司要求嘉泥繳付東砂北運的管理費金額達約8.87億元,嘉泥東砂北運實際卸運量計算應繳金額為5.82億元,每年平均溢繳約1億元管理費。
王立心強調,長期誠意協商未達共識,為捍衛公司及股東權益,公司已於12日循司法途徑正式向台灣港務公司提出民事訴訟,請求返還2億元不當得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