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深入調查後發現何嫌居無定所,並遭臺中地院、臺中地檢及新竹地檢發布妨害性自主、詐欺等四案通緝中。復於103年1月6日接獲民眾紀○木報案,遭何嫌以類似手法在中龍岡何嫌住所詐騙,損失所有之珍貴石材製成之藝品(觀音2件、蘭花1件、白菜1件、鸚鵡1對及花鳥1個等)。
苗栗分局接獲報案後,分局長得知後指示立即組成專案小組偵辦,並報請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姜檢察官永浩指揮,藉由調閱犯嫌使用車輛逃逸路線監視器、通聯記錄及釐清相關資料後,小組同仁24小時不眠不休於何嫌苗栗中龍岡住處埋伏等候。
103年2月13日上午10時許,苗栗分局偵查隊、南苗所發現何嫌出現後立即上前逮捕,何嫌為避免遭警方逮捕於逃匿途中不慎在顛坡滑落造成左手腕、右腳踝及腰部骨折,本隊同仁於追捕過程中亦造成腳踝扭傷,所幸終將何嫌逮捕到案,全案現擴大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