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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上當!電子菸全唬人 8成6檢出尼古丁

NOWnews/ 2014.02.13 00:00

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買電子煙戒菸,只會破財又傷身!電子菸不但在台灣不合法,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今(13)天公布102年被查緝到送驗的電子煙檢體結果,竟然高達8成6檢出尼古丁成分,檢出比率比往年高出1倍以上。食藥署強調,將全面查緝電子菸。

食藥署統計102年由各縣市衛生局、警、調及關務署等單位,自網路販賣、夜市及海關查緝、送驗的電子煙,檢體36件中,高達31件檢出尼古丁成分,檢出率達86%。

相較於101年送驗檢出尼古丁比率的38%,食藥署研究檢驗組組長陳惠芳表示,有急遽增加的趨勢,足足高出1倍以上;但市面上出現的電子煙,卻常標榜或讓人誤以為不會產生二手菸或具有戒菸療效,混淆視聽。

食藥署強調,電子煙目前在台屬非法產品,將全面查緝,若未經核准擅自製造或輸入者,將依違反藥事法,處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0萬元以下罰金;若未經核准擅自販賣、供應或意圖販賣而陳列者,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0萬元以下罰金。

即使電子煙產品不含尼古丁成分也未宣稱具有戒菸療效,但因外形類似菸品,也已經違反菸害防制法「任何人不得製造、輸入或販賣菸品形狀之糖果、點心、玩具或其他任何物品」規定,製造或輸入業者可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並令限期回收,屆期未回收者,按次連續處罰販賣業者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

食藥署說,電子煙只要宣稱有「幫助戒菸」、「減少菸癮」或「減輕戒斷症狀效果」等醫療效能詞句,也違法,可依違反藥事法處60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罰鍰,違法物品則沒入銷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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