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強調,新措施不僅適用於自用住宅,包括商用不動產,如百貨公司、營業用店面等所有房屋,均一體適用,預估稅收將較現行課稅方式成長,但增加的稅收仍難預估。
個人售屋財產交易所得標準,是指賣房地產卻拿不出成本證明,必須採用財政部訂定的售屋所得標準,是依據房屋評定現值的百分率估算,屬於推計所得課稅。近年來房價持續高漲,財部已逐年往上調整。
財政部取消台北市分區課稅機制,未來台北市轄內12個行政區,適用同一課稅標準,凡是無法舉證房屋成本的賣房民眾,可按房屋評定現值的42%認列所得,但符合高級住宅定義的豪宅,則須適用48%,以發揮抑制炒作之效。
【網路地產王 www.vrhouse.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