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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宅將加重課奢侈稅

網路地產王/ 2014.02.12 00:00
網路地產王/綜合報導】高房價引發民怨,財政部對豪宅交易下重手!財政部封關年前公布去(102)年度個人出售房屋財產交易所得標準,其中,台北市改採高級住宅及一般房屋分級課稅;雙北市售價逾8千萬、其他縣市逾5千萬元豪宅,若未舉證買進成本,均按房屋實際收入的15%認列為售屋所得,併入綜所稅申報。

財政部強調,新措施不僅適用於自用住宅,包括商用不動產,如百貨公司、營業用店面等所有房屋,均一體適用,預估稅收將較現行課稅方式成長,但增加的稅收仍難預估。

個人售屋財產交易所得標準,是指賣房地產卻拿不出成本證明,必須採用財政部訂定的售屋所得標準,是依據房屋評定現值的百分率估算,屬於推計所得課稅。近年來房價持續高漲,財部已逐年往上調整。

財政部取消台北市分區課稅機制,未來台北市轄內12個行政區,適用同一課稅標準,凡是無法舉證房屋成本的賣房民眾,可按房屋評定現值的42%認列所得,但符合高級住宅定義的豪宅,則須適用48%,以發揮抑制炒作之效。

【網路地產王 www.vrhouse.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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