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廠屢被欺 公平會卻消極查韓

自由時報/
12 年前
〔自由時報記者廖千瑩/台北報導〕繼韓國公平會重罰台灣面板廠涉及壟斷後,樂金電子(LG)又對台灣四家面板廠提出損害賠償告訴。相較韓方動作頻頻,台灣公平會態度消極,雖曾於二○○八年立案查六家台韓面板廠,但後來因行政裁處權時效將屆而中止調查。

公平會發言人孫立群昨表示,公平會確曾在二○○八年十一月立案調查台韓廠操縱面板價一案,並於二○○九年十一月提交委員會討論,但因三年行政裁處權時效將屆,證據不足以證明聯合行為,決議中止調查。

據了解,當時公平會查了三星、友達等六家台韓廠,發現業者透過水晶會議定期開會,並涉及敏感議題;公平會掌握業者最後一次開會為二○○六年十二月一日,依照行政裁處權三年時效,公平會必須在二○○九年十二月一日前做出決議。因時效將屆,且證據不充分,最後不了了之。

不過公平會稱當時查無證據,為何國外紛紛對面板廠開罰?孫立群解釋,國外開罰,包括三星跟友達都當過抓耙子;但台灣那時候沒有寬恕政策,只能靠自己去查,加上立案的時間比較晚、查的時間不夠,最後被迫中止調查。

公平會後來也為此修法,除將寬恕政策入法,也把行政裁處權從三年延長至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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