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總去年改選第9屆理、監事爭議鬧上法院及內政部,內政部已回函,指選舉過程顯有瑕疵及爭議,不發給新任理事長當選證明書,會議紀錄有關選舉部分也不予核備。
蕭家淇下午舉行記者會表示,商總改選過程,主席宣布應選51席,但法律規定應選45席,主席宣布違反法規,誤導投票行為,損害會員代表選舉權與被選舉權。
他說,有些候補理、監事當選常務理事,但候補理、監事不能參與投票,也沒常務理事選舉資格,顯然違反法律規定,這部分也不予核備。
內政部表示,商總第1次及第2次函送的理事會議紀錄臨時動議決議顯示,都有聘請「張常務理事平沼」擔任名譽理事長紀錄,顯見候補理事張平沼當日確有當選為常務理事的事實。
蕭家淇說,經內政部多方查證,選舉過程顯有瑕疵及爭議,不發給理事長當選證明書,商總應重新改選,或採訴願、法律訴訟。
他說,依人民團體法規定,如果商總無法召集開會時,得由主管機關內政部指定理事1人,召集開會選舉。
媒體追問,內政部何時會指定那1席理事?蕭家淇表示,希望商總重新選舉,如果無法重新選舉才會指定,「會給他們一段時間,讓他們重新選舉」。
至於時間多久,蕭家淇說,要看商總是不是會提訴願、走司法途徑,及商總相關行政運作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