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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不核發商總理事長證書

中央社/ 2014.02.10 00:00
(中央社記者林孟汝台北10日電)商總理監事改選延燒,內政部今天回函相關爭議案,裁定選舉過程顯有瑕疵及爭議,不發給新任理事長當選證明書,會議紀錄有關選舉部分也不予以核備。

全國商業總會去年12月17日改選第9屆理、監事,但因應選名額爭議及會議紀錄未經會議主席張平沼簽署,鬧上法院及內政部。

內政部函文表示,商總第9屆原應選理事45人、監事15人,但卻增額選出理事51人、監事17人,違反商團法第61條第1項第3款、第6款及商總章程第24條第1項規定。

內政部指出,會議主席張平沼當時違法宣布理監事應選名額,有誤導會員代表的投票行為,損害會員代表的選舉及被選舉權,造成選舉不公正。

同時,內政部認為,商總未提供具體事證說明是以圈選人數超過45人或51人為廢票,以致難以認定選舉結果,因此對會員代表大會的會議紀錄中有關選舉決議部分不予核備。

內政部指出,商總所函送第9屆第1次理、監事會議紀錄中,紀錄選舉常務理事、理事長及常務監事等,分別有候補理、監事參與領、投票及當選常務理、監事,不符規定且有影響選舉結果的疑慮。

內政部說,商總函送第9屆第1次及第2次會議紀錄均紀錄聘請「常務理事長張平沼」為名譽理事長,顯見候補理事張平沼當時確有當選為常務理事。

內政部表示,經多方查證,商總選舉過程顯有瑕疵及爭議,因此不發給理事長當選證書。

不過,內政部說,如商總不服處分,可在函文送達翌日起30日內提訴願書,由內政部轉送行政院提起訴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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