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這兩項物品都是由金恩的女兒貝妮絲.金恩(Bernice King)所擁有,但她的兩個哥哥德克斯特.金恩(Dexter King)和馬丁路德.金恩三世(Martin Luther King III)在上星期告上法庭,要求貝妮絲歸還;貝妮絲則指控哥哥打算賣掉這兩個具有重要意義的物品。
貝妮絲曾在上星期發表聲明,表示對兄長打算賣掉父親遺物的做法感到震驚和可恥。
貝妮絲6日在金恩埋葬地、亞特蘭大伊本內查浸信會教堂(Ebenezer Baptist Church)舉行記者會,強調自己才是金恩傳奇的保護者。
負責管理金恩知識版權的「馬丁路德金恩公司」(Estate of Martin Luther King Jr. Inc.)則出示1995年由金恩子女共同簽署的協議,強調該公司擁有金恩的所有資產。金恩的子女都是這個公司的股東。
事實上,這並不是金恩的子女第一次因為財產而鬧上法庭。在2008年,貝妮絲和馬丁路德.金恩三世兩兄妹,曾指控德克斯特從母親科雷塔(Coretta Scott King)的遺產中挪用了一筆可觀的款項,而且還盜用父親的遺產。
金恩的子女繼承父親大筆的遺產。在2006年,蘇富比公司(Sotheby)曾拍賣金恩手稿和其它紀念品,金額高達3,200萬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