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中將貪污判10年 黃世銘非常上訴被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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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後備司令部前中將副司令袁肖龍買官案,去年四月間最高法院判刑十年四月確定、褫奪公權四年,檢察總長黃世銘認為刑度太重,以袁曾自白且無犯罪所得為由,建議減刑,替袁提起非常上訴,昨天遭最高法院駁回,袁刑度不變。

最高法院指出,改名袁進菡的袁肖龍,偵訊時,僅自白廠商願意幫忙出六百萬元,替他買官升上將,沒透露全部案情,且袁歷審皆否認企圖透過廠商買官,也未主張減刑,因此不能對袁未爭執事項准予減刑。

判決指出,九十五年間,廠商林治崇得知袁掌管多項軍事工程招標資料,且袁有意爭取升任上將司令,遂向袁遊說,可代支付升上將所需「打點」的六百萬元,袁遂透過部屬將工程招標文件交給林,並洩漏評選委員名單,還指示評委將部分廠商評選為第一、二名。

合議庭認為,袁為求升上將,企圖藉由廠商支付六百萬元買官,並洩漏招標文件,已觸犯貪污治罪條例的「違背職務期約不正利益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