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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所稅新稅額試算 估增10多萬件

自由時報/ 2014.02.06 00:00
〔自由時報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財政部賦稅署表示,今年綜所稅稅額試算服務範圍再擴大,新增3類情況案件也可適用,包括列舉扣除額合計數雖大於標準扣除額,但不影響稅負或稅負差異不大,估計適用稅額試算服務的案件將可增加10萬多件。

賦稅署副署長蔡碧珍表示,稅額試算服務已實施3個年度,去年約寄發300萬件通知書,約有189萬件適用,約占總申報戶596萬戶的32%。

蔡碧珍表示,今年將符合以下情形的案件也納入:1、本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101年度列舉扣除額合計數雖大於標準扣除額,但不影響稅負(即依標準扣除額計算的稅額為零)或稅負差異不大(前一年度仍按標準扣除額申報)。

2、本人或其配偶的直系尊親屬及20歲以上子女,101年度所得總額未超過免稅額及薪資、身心障礙、教育學費、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的合計數,將其免稅額列入試算。3、業別屬其他(代號9A-90)的執行業務所得多無法列舉成本費用,將該所得納入稅額試算的所得額。

另外,財政部也修正以郵簡通知上網下載102年度稅額試算資料的案件,以101年度採憑證完成網路申報或完成線上確認採用稅額試算服務者為限。財政部並提醒民眾,今年辦理首次申報者申請適用服務、書表寄送地址變更申請及申請不適用稅額試算服務的申請期間,為2月15日至3月17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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