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美表示,透過第三地現有公司辦理現金增資買回股權,以利100%持有BVI-2(GIANT BRIGHT SERVICES LTD.)股權,並間接持有香港易寶(TOP OPAL DEVELOPMENT LIMITED)及中國大陸江蘇鹽城晶美應用材料有限公司。
晶美指出,因應轉投資中國大陸整體規劃發展,使集團持有BVI-2股權單純化,向BVI-2其它股東購買42.7%股權,有助母公司整體經營管理。
法人表示,鹽城晶美應用材料主要從事藍寶石晶圓加工等業務,主要因應中國大陸本土廠商LED和光學應用需求。晶美100%持股間接投資,藉此可提高自身獲利表現。
法人指出,到去年2013年底,鹽城晶美應用材料約當2吋藍寶石基板月產能已達100萬片,預估從2012年上半年迄今,月產能擴充幅度達5倍。
法人預估,目前鹽城晶美應用材料平均產能利用率在8成左右,除了約當2吋藍寶石基板產品外,鹽城晶美應用材料也小量出貨約當4吋和6吋藍寶石基板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