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風揮甘蔗傷人 偷不成變強盜

自由時報/
12 年前
〔自由時報記者謝鳳秋/豐原報導〕賴姓竊賊昨打赤膊侵入台中市一處民宅翻箱倒櫃,屋主73歲邱姓老翁制止,他虛張聲勢反嗆「你認不認識我?」逃跑時還拿一截未去皮甘蔗襲擊老翁,甘蔗應聲斷成兩截,最後仍被老翁的兒子制伏,用繩子綁住雙腳,另一端綁在樹上,交警處理,賴嫌本來犯竊盜罪(可判刑5年以下),卻因揮甘蔗傷人,罪行急劇升高為準強盜罪(可判5年以上),代價極大,可謂天差地遠。

被逮遭五花大綁

警方調查,賴姓男子(48歲,竊盜、恐嚇等前科)昨早打赤膊,只穿紅短褲,侵入豐原區豐年路邱家行竊,他在客廳翻箱倒櫃,連冰箱裡的東西都被他搬出來,散落一地。

邱姓老翁進門發現,大聲喝斥「你幹什麼!」沒想到賴嫌竟反嗆「你認不認識我」、「這些東西都是我的」,毫不示弱。

邱翁大叫兒子下樓幫忙捉賊,賴嫌聽聞逃跑,老翁緊追在後,想不到賴嫌隨手拿起一截甘蔗,就往被害人左肩打去,甘蔗應聲斷成兩截,老翁的兒子聽到捉賊後先報警,隨後也跟著追出,見老父遭賊打,火速上前將賴嫌制伏,氣得用繩索綁住他雙腳,另一端綁在樹上,等待警察前來;而邱翁的左肩膀受傷就醫,有骨折現象。

警方清查,賴嫌總共竊得柴刀1支、雙頭鋸子1支、鋸子2支、鐮刀7支、鐵鎚2支、鏟子1支、鋤頭2支、小刀2支、鐵鋸一批,及沐浴乳、牙膏等生活用品,但他否認行竊,還聲稱被害人偷他的東西。警方訊後依準強盜罪將他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警方表示,竊盜罪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賴嫌竊盜時施以暴力,又多了一條準強盜罪,可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