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德正25日清晨駕駛貨車,在凱達格蘭大道由東往西行駛,穿越重慶南路,衝撞總統府,張德正昏迷被送往台大醫院治療。台北地檢署昨天指揮警方將他拘提到案。
檢察官訊後認為張德正涉犯殺人未遂、妨害公務、毀損古蹟、毀損建築物及毀損物品等罪嫌重大,且所犯為最輕本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逃亡之虞,向法院聲押。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張德正的傷勢無逃亡可能,駁回聲押聲請,將他當庭釋放,檢察官當庭提出即時抗告,高院今天凌晨4時裁定發回台北地院更審。
台北地方法院行政庭長賴劍毅指出,北院上午已收到高院送來的案卷,將於通知張德正及檢方後,重開羈押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