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胡健森/台北報導
內政部昨天主動釋出善意,宣布不對大埔案提起上訴,內政部次長蕭家淇今(29)日進一步表示,將在春節過後由內政部地政司協同苗栗縣政府,與大埔案勝訴的張藥房等4戶,展開後續協調工作。
蕭家淇表示,協調方向包括協議價購、徵地補償、國家賠償和重新配地及易地重建等選項,並且不排除其他方案的可能性,不過是否可能原地重建,蕭家淇仍強調「法院判決原地無須返還」,內政部必須尊重法院判決,必須在法院判決的意旨下進行相關協調工作。
蕭家淇還說,「協議價購」與「徵地補償」是根據土地徵收條例,協議價購是由政府以買方身分,向大埔4戶議價買地;徵地補償則是徵收土地後,政府對大埔4戶提出土地與重建建物補償。
如果是採用「國家賠償」,則會根據國賠法,就實質與精神面賠償大埔4戶;至於易地重建則又可分成「重新配地」及「專案讓售」,重新配地就是根據平均地權條例,重新配予其他土地,另外1種是「專案讓售」,將核定的價格專案讓售給權利人。
蕭家淇強調,設定多種方案最主要是希望多聽聽被徵收戶的心聲,並在法律許可範圍及法院判決意旨下,盡量滿足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