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監督遠通電收改善扣款系統,交通部高公局委託中華運輸學會,由交通大學退休教授黃台生擔任召集人,成立「計程電子收費系統重複扣款稽核委員會」,自2月1日起至4月30日執行稽核作業。
高公局副局長吳木富表示,委員會建立了2項關鍵績效指標(KPI),一是針對單一門架抽樣,正確率須達到99.9%;另一個則是針對全日的車輛抽樣,正確率須達到99.98%,若未通過任一項KPI值,每日將裁罰新台幣50萬元。吳木富說:『(原音)1個門架大概會抽10分鐘,10分鐘大概它的車流量我們假設用300來估算的話,因為有高有低啦,那等於這300部車是單一門架的母體,但是單一門架的300部車,要看經過幾個門架,那我粗估如果是10個門架,等於會有3,000個交易數,3,000個交易數我就用千分之一;也就是說,它如果超過3筆,就是達不到了,那2,100部車如果萬分之二,就是如果超過4筆以上,它就是沒有達到指標。』
高公局也表示,稽核程序必須等扣款完成並調閱資料,再由委員會開會討論後才算完整。舉例來說,2月1日的資料要等2月4日扣款完成、2月8日完成資料調閱整理,委員會再開會討論,所以開罰時間將由委員會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