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今天下午舉行記者會,政務次長蕭家淇表示,法院判決認為大埔案有些程序上不夠完備,造成社會紛亂,內政部表示歉意。
由於大埔4戶勝訴拒拆戶堅持原地重建,蕭家淇答覆記者表示,台中高等行政法院的判決書已指出,勝訴4戶的土地已作為道路,或為抵價地分配予他人,客觀上已無法將該等土地返還,法院也已駁回原地返還的要求。
後續如何處理?蕭家淇說,內政部將協同苗栗縣政府積極與張藥房等4戶協調,協調方向包括協議價購、徵地補償、國家賠償、重新配地4個選項,各種方向都有可能;由於涉及談判、協商,對方也有律師,目前沒有具體結論。
他表示,「前3項都是給錢,但程序不一樣,經費部分會由內政部和苗栗縣政府協商,重新配地則包括易地重建」。
蕭家淇表示,內政部是被告機關,也是決定機關,內政部做成決定後,今天向行政院長江宜樺、秘書長陳威仁報告,江宜樺表示尊重內政部決定,苗栗縣政府也對內政部決定表示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