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姓婦人指控,她從信用卡帳單明細,查出34歲的老公偷腥,100年7到8月間,竟與陳姓女大學生,在汽車賓館發生4到5次性行為,因此與小三的母親談判。
未料去年5月,老公於新竹縣某科技大學外租套房,陳女仍與先生藕斷絲連,她拿手機簡訊質問,先生坦承在科技大學對面租房子,陳女雖沒跟他同住,但晚上都會到他租處嘿咻,陳女雖矢口否認,范女憤而控告2人妨害家庭。
陳女聲稱,100年7月透過網路聊天室認識沈男,知道他結婚後就與他分手,母親也到沈家表示,雙方今後絕不往來,去年過年前她就不理對方,事後也沒有跟沈男發生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