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江宜樺27日下午列席立法院全院委員會,報告行政院針對地政士法所提覆議案時表示,新修正的地政士法將使申報登錄不實資訊的地政士免受立即裁罰,而有一定期間的緩衝改正期間,少數不肖的房地產業者或地政士恐利用這個漏洞,申報登錄不實價格,造成實價登錄制度的崩解,因此提出覆議。
有關業者認為地政士遭受污名化的疑慮,江宜樺表示,實價登錄制度實施1年多來,登錄案件已有72萬多件,只有16件因不實申報登錄而受罰,可見絕大多數地政士都能奉公守法,並未因刻意不實申報登錄而遭罰或被污名化。新修正的地政士法,反而容易讓社會大眾懷疑地政士有心造假,更容易產生污名化的疑慮。
江宜樺答詢時也表示,地政士做實價登錄並非受委託的關係,是依法有實價登錄的義務,若不更動現行規定,地政士負有實價登錄的責任。
對於地政士公會提出的訴求,江宜樺表示,未來若是買賣雙方刻意欺瞞,造成地政士觸法,責任由買賣雙方負責。他說:『(原音)如果是地政士他刻意造假,那麼地政士要負責;如果是權利人,也就是買賣雙方他們授意或他們刻意欺瞞造成地政士觸法的話,那麼責任的歸屬,將來會把它釐清,由買賣雙方負責。』
另外,有立委詢問,如果28日覆議案投票時沒通過,江宜樺是否願意對提出覆議案的錯誤道歉,甚至負起政治責任?江宜樺說,無論憲法對於覆議過與不過的規定如何,他都非常清楚其中蘊含政治責任的意義,請立委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