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約莫就是蘇貞昌現在面對台灣的國家定位問題的標準答案,但是這樣的說法問題多多。首先是蘇貞昌和蔡英文皆言必稱1999年《台灣前途決議文》,據說依「後法優於前法」的原則,所以無須凍結或廢除台獨黨綱,彷彿《台前文》是民進黨有關台灣定位問題的最終解答。可是2007年通過的《正常國家決議文》明載:台灣延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造成「憲政體制不正常」,所以要在「台獨黨綱」與「台灣前途決議文」的基礎上,積極推動正名、制憲、加入聯合國等工作。若同樣依據「後法優於前法」原則,那麼《正國文》所提出的主張,就和蘇貞昌的標準答案相左。
其次,在蘇貞昌的答案裡,民進黨之所以放棄修憲的理由是因為「需要整個社會很大的共識」,但是無論蘇貞昌還是蔡英文不,都是口口聲聲要凝聚「台灣共識」嗎?當前憲法的超穩定結構,是在民進黨執政時和在野黨共同修改完成,所以若沒有超過半數以上的民意支持,修憲不僅是技術上不可行,也毫無正當性可言。因此,民進黨若真心要處理台灣的國家定位問題,或者要處理中華民國憲法,理應釐清和闡明謝長廷所指出兩個關鍵問題,即民進黨如何定位「中華民國」,以及如何對待「中華民國憲法」?
不過看似簡單的問題,為何民進黨討論了將近兩年,開了9場華山會議和5次中國事務委員會仍懸而未決?至今只能提出空洞的「台灣共識」,卻又顧忌修憲的高門檻而怯步。其實民進黨在中華民國憲法下執政過,諸多檯面上的政治人物也都擔任過公職,早已用行為承認了中華民國憲法,所以憲法路線要成為民進黨在國家定位和兩岸關係的主流,困境就在於蘇貞昌與蔡英文皆有志於2016的大位,不敢「言行一致」的面對中華民國憲法。然而,假若民進黨能有勇氣不同於國民黨,規範黨主席不得兼總統候選人,那麼民進黨憲法路線的改造及轉型,也就嶄露了契機。
圖說:民進黨主席蘇貞昌1月24日在倫敦大學亞非學院,以「共同的價值與共同利益:民進黨未來的責任」為題發表演講,吸引多位研究台灣問題的專家學者、學生參加。(圖文/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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