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職災保險大多附屬在勞保,職災保險費率依行業不同,平均約○.二二%,全由雇主負擔。但受雇勞工滿五人的公司才納保,且投保薪資上限僅四萬三千九百多元,對四人以下小公司勞工沒有保障,而實際薪資高的勞工,則保障不足。
一旦新法上路,全台就業勞工一千一百零三萬人都可受惠,短期工、日雇勞工等,也可簡便加保;估有一百二十四萬未獲保障的勞工,可獲更多保障。
新法將投保薪資上限提高為五萬七千八百元,若勞工遭遇重殘職災,過去最高僅能一次領六十個月的投保薪資共二百六十三萬四千元,未來可領到三百四十六萬八千元。
雇主所需負擔的職災保險費率,將從平均○.二二%調高,勞委會強調,最高不會超過一%,粗估雇主負擔成本將增四倍以上,一年約達二百七十二億元。
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秘書長黃小陵批評,整部法案仍以商業保險邏輯思考,勞工發生職災後醫療需求及生活照顧到底應該如何解決,才是職災保障的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