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秀蓮去年領銜提出「你是否同意新北市台電公司核能四廠進行裝填核燃料棒試運轉?」地方性公投提案,行政院公投審議委員會認定這項議題涉及能源政策,屬國家重要政策,不屬於地方性公投事項駁回;呂秀蓮提起訴願遭駁回後,提起行政訴訟。
她向法官表示,生命安全的防衛是國際人權公約保障的基本人權,憲法第15條也有明定。另外,新北市政府也早已頒布「新北市公民投票自治條例」,新北市市民針對坐落在新北市的核四廠裝填燃料棒試運轉議題,享有優先公投決定權。
呂秀蓮說,核四廠外海已發現超過70座海底火山,其中12座是活火山,而海底火山群都出現在斷層帶破裂處,極易成為海嘯起源區,且貢寮的自來水廠離核四反應爐不到2.5公里,雙北市民的飲用水安全堪慮。
她並提到,根據近百年來的地震紀錄,每次日本發生7級以上大地震,4、5年內台灣必定發生,她擔心日本三一一大地震距今已3年,台灣這1、2年內也極可能發生大地震。
呂秀蓮指出,新北市有8萬多人響應公投連署,合格連署信超過5萬份,行政院公審會卻只邀請14名專家,用2小時就否決提案,漠視民意。
法官於庭末諭知,全案定於3月6日再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