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明光電:廣明光電針對媒體報導提出澄清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12 年前
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3/01/222.公司名稱:廣明光電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6.報導內容:有關經濟日報「記憶體 竄出三大黑馬」之報導:記憶體後段封測及模組今年板塊將重大變動,...廣明則獲晟碟(SanDisk)固態硬碟大單,成為今年記憶體業竄起的三匹黑馬。.....7.發生緣由:媒體報導8.因應措施:上述報導之相關資訊係由媒體自行臆測,並非本公司提供,本公司秉持一貫立場,不會針對特定客戶或業務予以評論,投資人仍應以本公司依規定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及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並依法公佈之資訊為準,以免損及自身權益,特此聲明。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