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葉玫案大事記:
--101年6月18日,葉玫自泰國到英國,申請政治庇護。
--101年6月29日,國防部北部地方軍事法院檢察署以涉犯陸海空軍刑法一般逃亡罪,通緝葉玫。
--102年12月10日,英國移民署逮捕葉玫,羈押在英格蘭東部貝德福市(Bedford)的移民遣送中心。
--102年12月20日,國防部指出,會請政府相關單位協助,透過外館、外交管道向英國政府溝通,「希望盡快遣返台灣,接受法律的調查」。
--102年12月20,葉玫受訪時表示,在不坐牢前提下,願回台灣。
--103年1月13日,因軍事審判法修正,葉玫逃亡案移往台中地檢署偵辦,中檢繼續通緝葉玫。
--103年1月19日,英方18日將葉玫遣返台灣,預計19日下午抵達桃園國際機場。103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