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出胡佛為洩密案幫腔 黃世銘聲請學者鑑定 法界批侮辱法官

自由時報/
12 年前
〔自由時報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北地院審理檢察總長黃世銘洩密案,正密集開庭傳喚證人,黃世銘律師團昨聲請傳喚兩位學者鑑定「檢察總長向總統報告」是否合憲、適法,引發法界人士批評。文化大學法律系主任許惠峰批說:「等於不把現行體制放在眼裡」;真理大學法律系主任吳景欽也直言:「這是在侮辱法官的法學素養,黃世銘的律師該打屁股!」

找錯對象 政治學者無法理專長

民間司改會執行委員高涌誠表示,實務上法院只有遇到罕用、不熟悉的特殊法律,才會傳喚研究專門領域的專家學者到庭,表達鑑定意見,例如國際公約、智慧財產法等,黃世銘所涉的刑法、通保法、法院組織法等法律論點,對一般法官而言是長期接觸的熟悉法律,並不陌生,且胡佛是政治學者,不是法律學者,不具釐清法理的專長,因此黃的聲請「沒有必要,法官應該也不會同意」。

台北地院今將傳喚特偵組檢察事務官何其非、書記官王朝枝作證;黃世銘律師團昨遞狀向合議庭聲請傳喚中研院院士胡佛、成大法律系教授蔡志方,到庭擔任「鑑定人」,鑑定檢察總長向總統報告,是否合憲、適法。

台北地院表示已收到黃世銘的聲請狀,目前仍優先完成既定傳喚證人的程序,再考量要准或駁這項聲請。

吳景欽昨指出,一般刑事、民事、行政官司,極少尋求法律鑑定,除非是智慧財產之類很少法官學過的法律、或剛上路的新法,才較有機會請學者或專家鑑定,最近的例子是去年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同性婚姻案,有請法律學者進行法律鑑定。

藐視法官 聲請被駁回機率很高

他說,黃世銘洩密案並不特殊,黃是被依刑法、通訊保障監察法起訴,法官本身就是法律的專家,解釋適用法條是其職責,黃世銘卻想找學者來幫他解套,「這是瞧不起法官的法學素養,覺得法官不夠專業,無異是在羞辱法官」。

吳景欽說,就算找學者,也要找對對象,胡佛是台大政治系畢業,不是法學出身,習以政治角度解讀法律,「需要找政治系的來教法官什麼是法律嗎?」吳認為這項聲請被駁回的機率很高。

許惠峰認為,不論人選是誰,法律實務和法理上都不是如黃世銘所想的這樣運作的,「是否合憲」是大法官的工作,黃世銘若真要釐清爭議,應該聲請停止審判、聲請釋憲,卻放著現行體制不用,學者鑑定意見也只能給法官參考,幾位學者的鑑定意見,不可能超越大法官解釋,否則豈不是比大法官還大;他認為黃世銘這個做法不合法理。

律師尤柏祥則持支持態度,認為法官應多聽聽學者意見,若人選不恰當,檢察官、法官也可另提更公正專業的人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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