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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甲運動公園興建 地方屬意美人山營區地

台灣好新聞/ 2014.01.16 00:00
記者陳榮昌/台中報導

興建大甲運動公園乙案,十六日在一場說明會中有大翻盤之趨勢,臺中市政府原規劃設置地點於大甲體育場,但巷在諸多的地方民眾反對下,擬設置於美人山機關八之體育場用地。教育局長吳榕峰表示,移轉興建大甲體育公園雖有大家的共識,但仍需報請市長胡志強做裁決。

興建大甲運動公園有翻盤趨勢,原定大甲體育場將移至美人山營區,十六日說明會中,區長蔡信豐表達新建點的優點。(記者陳榮昌攝)

興建大甲運動公園地點是胡市長選舉諾言,在前年爭得體委會補助,市府並編列二億元經費選地興建,則地方對興建地點看法互異,加上有十餘公頃土地的美人山營區當時非是體育場用地,必須變更才能使用,民代認為等待將失去補款,祗得順勢選定,在大甲體育場擴大興建。

因大甲、大安及外埔地等區民眾咸認原是土地用完的大甲體育場興建運動公園,難能發揮效能,一年餘來聯袂多次找上市長,但卻都無果,直到最近內政部都市委員會審議通過變更體育場用地後,區內民代、部份里長,甚致致用高中校長陳添旺及民眾再建議改建在美人山。

市政府鑑事關大甲區全體民眾運動休閒空間需求,於十六日在大甲區公所舉行運動公園興建計畫討論會,由教育局長吳榕峰主持,區長蔡信豐、市議員李榮鴻、楊永昌、致用校長陳添旺及三區里長到場。

擬設置於美人山機關八之體育場用地,該基地面積共計約3.6公頃,面積足夠,發展性高,易於停車,鄰近大甲交流道,交通方便,且附近有較大空曠地,有利於日後綠美化之規劃,將來如有擴建之必要,亦毋庸另覓地點,綜上各項優點,且基於以民意為依歸之精神,該基地應屬較適當之運動公園設置地點。

李榮鴻表示,美人山機關八之體育場用地原本為屬於供各相關行政機關使用之機關用地 (機八,6.85公頃)之ㄧ部分,該用地面積足夠,地理位置佳,他為了有效解決大甲、大安、外埔三區居民苦無適當大甲運動公園用地乙事,多方奔走並積極與市府協商結果,市府終於同意將其中3.6公頃面積基地變更為體育場用地,102年11月12日更會同區長蔡信豐至內政部營建署列席都市計劃委員會說明,該委員會亦已同意此變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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