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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保法爭議 羅瑩雪:再修法

中央商情網/ 2014.01.15 00:00
(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2014年1月15日電)立法院三讀通過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修正案。法務部長羅瑩雪今天說會凝聚社會共識再修法,至於是否傾向覆議,「法務部擔當不起」。

羅瑩雪下午與媒體茶敘,她表示通保法修法後,不知道到底是會保障被告還是被害人,對審、檢、警各界來說「代誌大條」,將凝聚社會共識再修法解決。媒體詢問是否會建議提起覆議,她說,這是憲政問題,法務部擔當不起。

根據憲法增修條文規定,行政院若將決議案移請立法院覆議,若經過全體立法委員1/2以上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長應接受決議或辭職。

法務部官員表示,覆議過於強硬,因此採取較緩和的修法。這次修法後5個月後施行,法務部將再召集各地檢署,針對窒礙難行之處討論,提出修法建議。

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通保法部分條文,須先經檢察署立案才可向法院聲請監聽票;單一監聽票聲請以單一監察對象為限;監聽不得作為政治偵防或其他使用;監聽資料挪作他用者,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務部表示,這次修法造成實際執行困難,損害當事人權益,對社會治安造成嚴重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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