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3/01/152.公司名稱:永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一、永餘投資於2008年取得Hydis所發行之無擔保公司債,金額計韓圜81,120,000,000元。二、永餘投資董事會已決議通過展延上述無擔保公司債之到期日至2017年01月14日。8.因應措施: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