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認為陳豐義未依檔案法銷毀檔案,嚴重違法失職,去年彈劾陳豐義,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處理。
陳豐義上午請假,在監察院外舉行「追求真相,唾棄恃權關說」記者會,出示向監察院監察委員紀律委員會檢舉的檢舉書,請李復甸、馬以工說明為何去年9月特地約時間私下拜訪法務部次長陳明堂送交個案。
他說,去年9月18日公懲會決定停止審議他的案件,李復甸、馬以工當天下午有個人目的前往法務部;媒體報導後,李復甸向媒體說不可能關說個案,與陳明堂有同學之誼,但陳明堂向媒體說「監委為了陳豐義的案件前來」,與李復甸無同窗之誼。
陳豐義表示,李復甸、馬以工拜訪陳明堂交付個案,陳明堂隨即交付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試問,由法務部直接交辦,地檢署收到後會不會起作用?對他有潛在危機,若不幸因此被起訴,他不得不防。
他說,若李復甸、馬以工認為有必要補送資料,應補送給公懲會,而非法務部,且台北地檢署自李復甸、馬以工到法務部後,還傳訊原監察院檔案科長。
陳豐義呼籲李復甸、馬以工針對他的質疑說清楚,否則就是仗勢、濫權、違法、關說監委,應該下台。
陳豐義在舉行記者會前說明是請假且以個人身分開記者會;被問到是否事先告知監察院長王建??陳豐義表示,他曾當面請示,王建?說事關重大且涉及個人權益,表達尊重。
談到因銷毀檔案遭彈劾,他說,處理檔案是日常行政工作,有一定程序與規定,不可能一個人燒掉;他整理1654件,李復甸與馬以工卻對外放話燒了像101大樓那麼高的檔案。
陳豐義表示,如果燒了像101大樓那麼高的檔案資料,資料還在不在?他保證,「百分之百還在」。103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