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虹:本公司與關係人就台北市中山區中山段一小段土地簽訂合建分屋契約案。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12 年前
第二條 第20款1.契約種類:合建分屋2.事實發生日:103/1/13~103/1/133.契約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契約相對人:忠泰長虹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採權益法認列之轉投資公司; 本公司總經理為該公司董事。4.契約主要內容(含契約總金額、預計參與投入之金額及契約起迄日期)、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契約總金額:合建比例為65.45%(本公司):34.55%(忠泰長虹開發)預計參與投入之金額:本公司提供台北市中山區中山段一小段土地 作為合建基地,帳列成本新台幣662,858仟元, 依合建比例換算投入金額約新台幣229,017仟元。契約起迄日期:自簽約日起至交屋日止。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5.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結果: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寶源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估價結果:合建比例為64.39%(本公司):35.61%(忠泰長虹開發)6.不動產估價師姓名:葉紫光7.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100)宜縣估字第000030號8.取得之具體目的:投資興建住宅大樓供作出租或出售之用。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意見:無。1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11.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03年1月13日12.監察人承認日期:民國103年1月13日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17.其他敘明事項:無。
AI革命進行式
AI革命進行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