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委王郁琦在立法院指出,有人以美國國會自由貿易談判中「事前參與」制度,要求台灣應該比照在兩岸貿易談判中建立事前參與機制。但美國憲法中明確規定國際貿易相關權力由國會享有,才會有國會授權。
他表示,美國的設計在世界上非常少有,中華民國憲法非如此設計。在進行相關討論時,應仔細比較出各種不同制度設計背後的理由,避免憲政爭議。
立法院長王金平11日說,希望立法院成立「兩岸事務處理小組」,在兩岸談判時可「事前參與」。
立法院13日舉行第8屆第4會期內政等委員會「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第15場公聽會,王郁琦在會前就回答王金平上述談話相關提問時,作上述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