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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淡如民宿違法 宜縣府限15天說明

自由時報/ 2014.01.11 00:00
記者游明金、嚴心妤/宜蘭報導

吳淡如在故鄉宜蘭經營民宿、餐廳,不過,位於宜蘭市健康路的「小藍屋」,因都市計畫區內不得設置民宿被檢舉違法;宜蘭縣政府已派員查處,將發文吳淡如陳述意見,若陳述無理由,將依違反觀光發展條例處9萬至45萬元罰款,並禁止營業。

恐挨罰45萬元

縣府表示,依據民宿管理辦法規定,都市計畫區不得經營民宿,宜蘭市的小藍屋、小熊Villa都是違法經營,位於健康路二段的小藍屋,土地與建築物所有權都登記在「吳淡如」名下,小熊Villa所有權人則是一名吳姓男子。

縣府工商旅遊處發現,小藍屋設有網頁並接受訂房等服務,去年12月20日派員前往稽查但無人應門,經詢問鄰居確認是經營民宿;工旅處副處長林順全表示,將發函請吳淡如於15天內陳述意見 ,如果拒絕陳述或陳述無理由,將處9萬元到45萬元罰款並禁止其營業。

經紀人:已出租他人使用

吳淡如經紀人汪冠瑋表示:「小藍屋早已經出租給別人使用,吳淡如沒有經營,至於房客做何使用,她並不清楚,另外她在出租的同時,也已經委任仲介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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