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德麥:公告本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全面轉換無實體發行相關事宜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1.06 00:00
一、依據本公司102年12月20日董事會決議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作業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二、茲將本次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 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股份,計普通股25,467,000股,每股金額新台幣10元整,共計新台幣254,670,000元整。換發新股之股票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換發比例為1:1。(二) 新股票自開始換發日起,原舊股票不得做為買賣交割之標的。本次換發新股票全數透過集保戶辦理轉撥手續。(三) 換發新股票基準日及相關作業日期:1. 換發基準日:103年01月31日2. 最後過戶日:103年01月21日3. 停止過戶期間: 103年01月22日起至103年01月31日止。4. 新股票開始換發日:103年02月20日5. 新股票興櫃買賣日期:俟主管機關核准興櫃掛牌後另行公告(四) 新股票印製說明及簽證:1. 本公司自本次全面無實體換發新股起,一律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屆時將不再發行實體股票。2. 股票簽證機構:不適用。(採無實體發行)(五) 換發無實體股票相關手續 1.現股劃撥至集保帳號之股東(1) 請股東至證券商開戶或提供既有之集保帳戶。(2) 請備妥下列檔案至本公司股務代理處所辦理或以通訊方式辦理。A. 全部舊票B. 蓋妥本公司所寄發之全面換發無實體新股暨登錄通知書原留印鑑。C. 原留印鑑尚未留存印鑑之股東,敬請檢附印鑑卡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2.舊股票尚未領取者:請 貴股東於歷年未領取股票領取單蓋妥原留印鑑後,再檢附股票劃撥相關檔案至本公司股務代理處所辦理。3.郵寄辦理股票劃撥者:請 貴股東將全部舊股票暨填妥並加蓋原印鑑之相關檔案以掛號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處所辦理,郵遞往來途中若發生誤失情事,請 貴股東自行辦理股票掛失手續。4.無提供集保帳號之股東,無法將股票轉撥至個人集保帳號,股東如需於市場上轉讓股票時,仍需提供集保帳號,否則將無法轉讓股票。(六) 股票換發處所: 1.股務代理處所: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2. 辦理地址:台北市許昌街17號2樓3. 本公司股務電話:(02)2361-13004. 辦理時間:每日上午08:30至下午04:30,星期例假日除外三、特此公告。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