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關表示,依據「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第4條規定,入境旅客攜帶免稅菸酒數量,限酒類1公升(不限瓶數)、捲菸200支或雪茄25支或菸絲1磅,但以年滿20歲之成年旅客為限。旅客所攜帶菸酒如逾前揭免稅範圍者,應經由紅線(應申報)檯通關,向海關申報繳稅。若所攜帶菸酒數量逾酒5公升(不限瓶數,但攜帶未開放進口之大陸地區酒類限量1公升),捲菸5條(1,000支)或雪茄125支或菸絲5磅者,應檢附財政部核發之菸酒進口業許可執照影本或財政部同意文件,始准報驗進口。
高雄關強調,旅客入境通關時應遵照「紅綠線通關」規定,誠實主動向海關申報繳稅,如查獲攜帶超量菸酒未申報或申報不實者,除依海關緝私條例規定沒入外,依據菸酒管理法第46條規定,並由海關分別按每條捲菸處罰新臺幣500元、每磅菸絲處罰新臺幣3,000元、每25支雪茄處罰新臺幣4,000元或每公升酒處新臺幣2,000元罰鍰,該關特別呼籲國人出國旅遊應注意相關規定,誠實申報以免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