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統計,103年之公告土地現值與前一年相比,台灣省各直轄市、縣(市)均調升,幅度普遍較往年明顯,至於各縣市中,公告土地現值調升最大的依序為金門縣調升42.99%、連江縣35.74%、澎湖縣30.57%、台中市24.43%、桃園縣22.50%調幅較大,其他直轄市、縣(市)部分調升幅度分別為:新北市17.44%、台北市13.23%、台南市11.09%、高雄市10.42%,總計全國平均調升14.19%,較102年平均調幅7.95%高出許多。
近幾年各大都會區房價持續上升,內政部表示,去年8月起開始施行實價登錄政策,交易資訊揭露,市場行情透明,公告土地現值更應反映市場動態,所以這次調整較往年更為明顯,以符合財政單位量能課稅原則。
103年公告土地現值作業已由各直轄市、縣(市)地價評議委員會評定完成。經內政部統計地方政府調幅結果,全國平均調升14.19%。另外,在公告土地現值占一般正常交易價格比例方面,全國平均達86.26%,較去年85.27%略為提升。由於公告土地現值是課徵土地增值稅而非課地價稅之依據,因此本次調整不會對明年地價稅產生影響。
內政部表示,公告土地現值查估是由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蒐集最近1年房地買賣實例及收益實例,依照平均地權條例及地價調查估計規則相關規定,劃分並估計區段地價後,提交各直轄市、縣(市)地價評議委員會評議,於計算宗地單位地價後由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於每年1月1日公告。1月1日公告後民眾可於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地政局(處)網站及內政部地政司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