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賭博 韓3藝人判刑

中央社/
12 年前
(中央社記者姜遠珍首爾27日專電)南韓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二審開庭,對3名藝人非法賭球案宣判,判處前H.O.T成員安勝浩(Tony An)、主持人卓在勳和搞笑藝人李秀根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

南韓「聯合新聞通訊社」報導,法院解釋說,考慮到被告人的社會地位、案件影響和涉案金額等,可能會有輿論質疑法院量刑過輕,但由於3名被告犯後態度良好、沒有類似前科,法院做出了上述判決。

根據報導,這3名藝人均表示不再上訴,並對此次賭博事件表示歉意。

安勝浩、卓在勳和李秀根因涉嫌非法賭博國外足球聯賽遭起訴,涉案金額分別為4億韓元(約合39.91萬美元)、2.9億韓元和3.7億韓元。

在一審判決中,檢方對安勝浩向法院求刑10個月,緩刑兩年,對李秀根和卓在勳則分別求刑8個月和6個月,同樣緩刑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