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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械管理鬆散 憲兵隊爆不公

自由時報/ 2013.12.27 00:00
〔自由時報記者邱俊福、鄭淑婷/綜合報導〕桃園憲兵隊軍械室有2把鑰匙,分由值日官、待命組組長掌管,本報接獲爆料指稱,陳姓上尉值日官想午休,竟將自己掌管的鑰匙硬塞給歐姓下士;經檢舉,2人都被記申誡,憲兵隊同僚痛斥「被拗(欺負)還要被懲處,有天理嗎?」

爆料人士說,若依械彈管制規定懲處,當事人須記過2次,主官也會連帶記過1次,上級長官輕輕放下,應是為了避免自己遭連帶懲處,但下士是迫於長官之令、無奈被「拗」,卻遭相同的懲罰,「部隊實在太黑暗了」。

據指出,桃園憲兵隊待命組勤務槍櫃與彈櫃均有2個鎖,鑰匙分別由待命組長、值日官各自持有,每小時大門正哨與副哨上下哨時,須由值日官前往待命組,會同待命組長,領取準備上哨人員的槍彈,或繳回下哨人員槍彈。

爆料指稱,今年10月4日,陳員為能午休,將勤務槍櫃與彈櫃鑰匙全交給歐員,命歐員獨自處理,歐是部屬,不敢不從,歐員向單位長官反映,卻無下文。同僚不滿部隊官官相護,才見憲兵隊呂姓隊長出面,未料單純以違反規定,將陳員與歐員各記申誡1次,草草了事。

桃園憲兵隊代理隊長呂宗璟昨表示,按規定,開槍彈櫃須由值日官與待命組組長共同執行,歐姓下士明知規定,對陳姓上尉的請託卻未拒絕,依陸海空軍懲罰法、憲兵隊槍櫃管理辦法,將2人各記申誡1次;如果上級要連帶處分他,他願意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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