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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核定「配合募兵制軍職人員待遇調整案」

軍聞社/ 2013.12.26 00:00

(軍聞社記者方正臺北廿六日電)行政院今天表示,近來社會各界關切「募兵制」推動情形,並提出諸多建言,實施「募兵制」為我國兵役制度重要轉型工作,事涉國防安全及國家長遠發展,政府推動的決心向來沒有改變。

 行政院指出,近2年志願士兵招募成效不如預期,如何使青年學子願意從軍,並長留久用,已是募兵制成敗關鍵,由於國軍人力獲得須與其他職場競爭;因此適度調高相關薪資待遇,將是成功推動募兵制的先決條件。

 行政院強調,為增加招募留營誘因,昨日已核定國防部「配合募兵制軍職人員待遇調整案」,包括調增士官、士兵之志願役勤務加給每月2,000元至4,000元,及將外島地區第一級(南沙)和第二級(東沙、大膽及二膽等地區)地域加給,分別由現行12,360元及9,790元調增為20,000元及12,000元,並均自103年1月1日起實施。

行政院進一步指出,本次志願役勤務加給之調整,係以志願役士兵為優先,各等階軍官待遇未作調整,以志願役二等兵為例,每月薪資由現行29,625元,調高為33,625元,倘又於南沙外島地區服役,加上地域加給20,000元,每月薪資可達53,625元。另考量其他實施募兵制國家經驗,士官均為部隊主幹,且幾由資深士兵升任,兩者具密切連動關係,我國目前亦朝此方向推動。

為鼓勵資深優質士兵升任士官,促進募兵制之穩定發展,本次士官部分(不含士官長)一併調增2,000元。至於其他包括戰鬥部隊勤務加給、留營慰助金等項目,將視志願役士兵獲得情形及政府財政狀況,列為後續推動方案適時再予檢討。

 行政院認為,實施募兵制並非一蹴可幾,執行過程必然面臨許多問題與挑戰,應循序漸進,因時制宜,持續檢討精進,行政院已成立「推動募兵制專案小組」,由林政則政務委員定期召開跨部會會議,協調並整合相關資源,以有效落實政府「募兵制」政策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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