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誰保衛?】「國家保護責任」原則背後的軍事神話
自從1999年,北約組織軍事介入科索沃戰爭並引發爭議後,聯合國便於2001年提出「國家保護責任」(Responsibility to Protect, R2P)原則,並於2005年通過這項條款。
(上圖)班基的街道上,一位市民正被法軍士兵搜身,圖攝於2013年12月20日。(圖文/路透)
「國家保護責任」的概念為,一個主權國家有責任保護其公民免於遭受迫害,但當一國無此能力時,國際社群應承擔責任,在聯合國安理會的授權下做出行動,避免大規模屠殺慘案發生,而國際間介入的形式包括動用武力。
對於R2P是否真能維護國際人權,批評之聲不少。其中,平民保護及人權專家馬洪尼(Liam Mahony)認為,此一原則背後其實隱含著長久以來深植人們心中的軍事神話,而種種保護平民的策略需要更深層的分析,考量這些行動引起的反彈和影響。
馬洪尼指出,在討論R2P議題時,經常出現偏袒軍事選項的論點;但事實上,鮮少有證據能證明,軍事行動真能威嚇住那些傷害平民的行為,而只是反映出許多文化中「強者為王」的思維。
他表示,各種假設、文化迷思,甚至是用字遣詞,都潛在的促成了不明智的軍事行動。許多人在面對衝突時,下意識的認為軍事介入將發揮效果。這種鼓吹以武力解決問題的思維,已成為現今世界普遍流行的文化,在許多電影及學校歷史課中都可見到。
儘管支持者認為,R2P原則主要是鼓勵採取非武力介入,但在一般討論中,R2P指涉的通常就是軍事介入或暴力鎮壓。這個有如雙面刃的詞彙一方面傳達了「軍事介入的風險極高」的訊息,但也同時是在說「如果其他方式都失敗了,軍事介入將能發揮作用」,暗示著唯一認真的選項是軍事介入,其他方法都是軟弱的玩票性質方案。
另一方面,「保護責任」這樣的語彙相當容易受到操弄,讓強權國家(如美國)將其軍事目的包裝上人道修辭,不論他們的真實意圖,或是最終對平民造成的影響為何。舉例來說,美國長期將敘利亞視為敵人,也持續以武力支持其中一方;但敘利亞平民的死傷人數在美國干預後,依然只增不減。
近幾年在剛果研究如何保護平民馬洪尼表示,在剛果,國際社群及聯合國把所有的希望寄託在軍事上,許多剛果人也深切的盼望武力能帶來和平。
但在聯合國維和部隊駐紮剛果10年、也砸下數十億美元的資金後,許多平民不論是在面對武裝團體,或由聯合國支持的剛果軍隊時,卻仍毫無保護。今年,聯合國面臨著應該做出更多行動時,新的作法是再次加強目前武力,儘管沒有客觀評估可證明,現今的軍事行動真能保護平民。
馬洪尼提到,最近一項研究《公民抵抗如何發揮作用:非暴力衝突的策略邏輯》(Why Civil Resistance Works: The Strategic Logic of Nonviolent Conflict)觀察了另一種對抗專制強權的不同方式,指出過去10年來,非武力抗爭運動的成果要比武力抗爭還來得成功許多。
馬洪尼認為,只要詳加研究,勢必能確認國際軍事干預是否真能保護平民;但目前傾向動用軍事武力的思維,大部分仍只是立基於神話之上,也讓世界對於許多複雜難解的情境,提出一個過於簡化的回答。
馬洪尼分析,那些下令攻擊平民的政權通常亟於維護自己的力量,而他們的力量建立在政治、經濟及武力上,並且相當仰賴與他人的關係。因此,那些真正關心衝突區平民生命安危的決策者,應要避免受到外界壓力而落入上述軍事迷思中,而該仔細研究個別情況,參考過去經驗,並針對政治、經濟及武力研擬出對策。
他坦言,即便是經濟制裁也並非萬靈丹,有時經濟制裁對平民的傷害可能更甚於其正面效果,甚至使窮人的處境更艱困。但他認為,主要問題不在於到底武力制裁和經濟制裁哪個比較有效,而是目前根本沒有相關證據證明這些方式的優劣。目前關於R2P的辯論完全被迷思、偏見和辯詞所主導,對於其所造成的後果評估成為政客空洞的說詞,而非一個確實經過仔細分析的行動前提。
馬洪尼表示,只要人們仍高估軍事介入的效用,並且低估經濟及政治制裁可能發揮的力量,就會造成不明智的決策。 (綜合整理自外電)
▲班基的姆波科國際機場附近,法軍士兵試圖安撫那些支持他們卸除幫派武裝的民眾,圖攝於2013年12月23日。(圖文/路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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