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教師短缺 立委籲教部正視問題

立報/本報訊
12 年前
【記者黃文鈴台北報導】現行《國民教育法》第五條規定,國中設立優秀、清寒學生獎助學金。立委蔣乃辛提案修法,將國小也納入設立獎助學金;此外,該法條明定國中小學雜費及代收代辦費收支辦法,由直轄市、縣(市)政府訂定,立委林佳龍則提案增列貧苦者免繳代收代辦費。教育部長蔣偉寧對兩項提案表示贊同,他指出,本週五將審查《國民教育法修正草案》,儘快將行政院版本送立院後併案審查。

(上圖)立法委員蔣乃辛呼籲教育部重視特教領域的師資不足問題,未來恐影響弱勢學生權益。(圖文/楊子磊)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25日下午討論《國民教育法》條文修正草案,但10多位提案委員僅蔣乃辛到場,做提案說明。另兩位在場委員邱志偉、何欣純質詢完畢後即結束會議。

蔣偉寧說明,教育部研擬的《國民教育法修正草案》第7條,明定公私立國中小收取雜費與各項代收代辦費的辦法,皆由直轄市、縣(市)政府與教育部會商後訂定。故建議等行政院版本送立法院後再進行審查。

蔣乃辛質詢時提出,目前全國特教師資嚴重短缺。101年度6歲以下特教生有1萬4千人,儘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專責單位及特殊教育班設施與人員設置辦法」規定,幼兒園的集中式特殊教育班,每班不得超過8人,但對於分散式、巡迴式卻無法規可依循。

他指出,根據教育部給他的資料,目前學前巡迴特教輔導班師生比高達1:18,特教老師包袱過重,建議明定出巡迴式特教班師生比,要求各校遵守。蔣偉寧回應,如此高的師生比的確不理想,為減輕特教老師負擔,未來教學助理員等輔助人員的經費,希望104年度可以編進預算,讓人員配置更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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