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企業: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25條規定公告申報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發布:(台灣時間)
資料更新:(台灣時間)
第二條 第22款1.事實發生日:102/12/25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泰山(開曼)投資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本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749690(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285086(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80054(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465140(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00463(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融資需求(1)公司名稱:泰山企業(漳州)食品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本公司持股100%之孫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749690(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89072(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646149(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735221(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94671(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融資需求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1676052(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917783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債務清償完畢(2)日期:依合約規定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1749690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333693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38.11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53.4210.其他應敘明事項:因配董事會故提前通過背書保證額度,並於額度到期後始生效,實際並無新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