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穎精密: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簽訂共同投資興建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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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10款1.事實發生日:102/12/25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1)亞昕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2)美勝美開發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1)該公司董事長姚連地為本公司前任董事、(2)無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2/12/25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1)雙方同意提供各自取得之土地(新北市林口區力行段)共同投資興建開發(2)依各自持有土地面積與開發基地總面積之比例負擔投入成本及分配銷售金額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維持業務成長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合作興建大樓出售,增加營業收入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