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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修行訴法 為解決徵地民怨

中央社/ 2013.12.25 00:00
(中央社台北25日電)大陸行政訴訟法修正案草案23日提請中國大陸第12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6次會議審議。有分析認為,這部「民告官」法律修正案,是中共為消弭徵地糾紛引發的民怨。

新華社日前報導,若大陸行政訴訟法修正案草案能獲通過,將是大陸行政訴訟法自1990年實施以來首次大修。

大陸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信春鷹在說明這份修正草案時說,大陸民眾、法人或其他組織與大陸當局機關及上述單位工作人員產生糾紛,行政機關不願當被告,法院不願受理,導致許多應透過訴訟解決的糾紛,進入信訪管道。

信春鷹認為,強制要求法院受理更多這類案件應能減少信訪現象。

華爾街日報報導,儘管上述修正案草案將允許大陸民眾挑戰政府在各個方面的決策,但大陸官員們表示,其中一個主要目標是順應大陸農民獲得土地再分配話語權的要求。

中共11月曾誓言在全大陸範圍內實行「同地同權(允許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租賃、入股,實行與城市國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權同價)」,華爾街引述分析人士觀點認為,這項承諾所指的是為農村地區的徵地提供補償。

由於大陸在公、私有制混雜導致土地使用和轉讓法律紛亂不完善,及大陸各地政府為發展經濟不斷強徵農民土地、官商勾結炒作房地產等情形下,強徵引爆的民怨和糾紛層出不窮,甚至釀成民眾遊行抗議衝突事件。

大陸法制晚報報導,大陸每年約發生18萬起大規模抗議活動,其中有近1/4是徵地衝突直接引發的,其他抗議活動則與環境問題有關。

因此,華爾街日報認為,大陸當局修正這部「民告官」法律,是為降低大陸民眾就徵地糾紛控告政府相關部門的難度,以疏導積壓已久的民怨。

不過,九龍律師事務所(Jiulong Law Firm音譯)駐北京律師張東(音譯)表示,與大陸其他法律一樣,真正重要的是相關法律能否按照規定得到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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