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3款1.事實發生日:102/12/242.捐贈原由:協助推展身心障礙者之教育,培養其獨立人格及生活能力,以展現企業社會責任。3.捐贈金額:103年度之捐贈金額為1,500,000元。4.受贈對象:財團法人恩德教育基金會。5.與公司關係:該基金會董事長為本公司之董事長。6.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姓名及簡歷:不適用。7.前揭獨立董事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不適用。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