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條 第9款1.事實發生日:102/12/242.發生緣由:因應數位化建設暨購買設備及材料之資金需求,提供土地及辦公大樓予大眾銀行承作抵押貸款。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大眾商業銀行中期貸款額度分: 1.進口開狀新台幣伍仟萬元,2.中期貸款新台幣3億元〈循環使用〉。